當司機接送,吸塵洗厠所,也是工作範圍內?
在過去數個月,感恩我終於成功任職一直有意擔任的護士工作──居家護理護士(澳洲)。然而,這工作的性質和我想像的大相逕庭。
我第一位服務對象是一位年輕的傷殘人士。由於她需要乘搭火車到另一區工作,需要使用輪椅代步,我的工作便是一大清早到達她的家,協助她坐上我的私家車,然後送她到附近的火車站。起初,由於我不熟悉澳洲的道路及交通慣例,在接送的路途中偶有錯漏,漸漸我也適應過來了。
另一位令我印象比較深刻的服務對象是一位長期臥床的陳先生。他因為一次意外而曾經心跳停頓,最終搶救成功;然而,自此他失去了語言能力,吞嚥困難,四肢癱瘓,以及需要用氣管造口呼吸。聽陳太說,陳先生在意外前是一位非常外向樂觀,喜歡周遊列國,以及參加熱鬧音樂派對的人。某一個星期日早上,我和其他護士們的工作便是護送陳先生乘搭火車和電車抵達一個在墨爾本市中心的大型市集,讓他觀賞法國文化節的歌舞表演。因為陳先生需要使用凝固粉進食各種液體,以防進食後哽咽;出發前,我和同事們要帶上凝固粉、攪拌機(方便在市集即場製作新鮮糊狀食物)、抽痰機、抽痰喉管,以及其他急救用物品。整個過程絕非容易之事,我和其他護士要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格外小心看顧陳先生,又要盡量減低他哽咽的風險。不過,我也很榮幸可以參與其中。澳洲這邊的居家護理同事們不會因為活動風險較高,便勸喻家人避免讓陳先生外出;反而大家會盡力想辦法,在一切可行和安全情況下,協助服務對象參與他們覺得有意義的活動,從而提高他們的生活質素。這一點讓我深受啟發,因為只要護士們抱有這樣的心態,護理對象的尊嚴才不至於喪失。
此外,跟香港不同就是澳洲的護理人員有機會協助護理對象處理簡單家務,例如準備三餐,吸塵,晾衣服,為植物澆水等。因為澳洲政府的相關護理標準規定*,居家照護護士的服務範疇不單單是臨床的護理(如洗傷口、幫病人洗澡等),而是需要進一步為服務對象提供日常生活協助,從而讓他們獲得更全面的照顧。該標準強調,居家護理必須以服務對象為本。護士們提供的生活協助須根據服務對象的喜好、價值觀、文化等去進行,以致服務對象可以感到備受尊重。
香港面對人口老化,以及護老院和傷殘人士院舍漸漸趨向供不應求的現象。若政府願意投放更多資源去發展高質素的居家護理,長遠來說,對香港有需要的長者和殘疾人士,甚至對減輕公營醫療壓力,無疑有莫大裨益。
梁悅宜/香港基督徒護士團契
轉載自:環球天道傳基協會於《明報》刊登的「談天說道」專欄「護理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