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羅十二 10-17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
「要從小處著手」這句話,你可能已聽過無數次了。
德蘭是一位二年級的護生,她也曾聽過這句話,但她的行為卻與這話不相符。
「這不算是偷」她向同房為自己「拿走東西」的行為辯護:「我祇是取了一些小小的物件,如——一些針啦、幾塊膠布啦、一兩枝鉛筆等。噢!還有一次,我拿走了一支溫度計,但這些不算什麼嘛!」
德蘭是一位基督徒。你以為她所作的,是其他護士「看為美的事」嗎?
「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對你可能有別的意義。你可能在別的方面欺騙了醫院,你曾否在上班時花許多時間打私人電話嗎?
「啊!上夜班的時間好長,我得做些事情。我祇是跟在別層樓值夜的朋友通通電話,而我們祇談一陣子而已。」
量度純正誠實的最好準則是問自己:「如果我知道主在我做這件事的時候來臨,我會做嗎?」如果你能答「會」這樣,你可以肯定你所行是對的。誠實是遠超過不偷竊、不欺騙。求神使你在「以為美」的大小事上,皆有敏感的良心。
「我要忠誠,因有人對我信賴。」